开始测评前,请评价者(父母)仔细阅读如下说明:
(1)本测评应由经常接触、观察孩子的父母(或教师)来评价;
(2)评价者应在理解、熟悉评价项目的基础上,在自然的学习、生活环境中对孩子的能力和行为进行有意识的观察、记录,获取足够的信息后,再对其作出客观评价;
(3)评价者采用三分法对孩子进行评价:
A、代表很少或从未发生:表示孩子没有这方面的学习或行为问题,即使有,也属偶然;
B、代表偶尔发生:表示孩子较多地表现出该方面的问题,却并非总有这方面的问题;
C、代表经常或总是发生:表示孩子学习或行为问题具有常规性。
(4)如果评价者对被评孩子非常熟悉,可根据一周内情况进行评价,尤其是小学生的评价。而对中学生的评价,则需要参照近几个月来的综合表现。
(5)本测评的某些评价项目的结果与孩子的年龄有关,即被评孩子有可能未到学习或发展出这些技能的年龄。请评价者不用担心,即便如此,仍应安心地如实评价,显示该孩子并未掌握这一技能,而他也只会与其他未掌握该技能的同龄人相比较。
(6)利用本测评,评价者每学年可定期对孩子进行评价,并记录孩子接受教育期间的进步情况。如果合适,评价者可每季一次或更密切地用本测评评估孩子。